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西盟县纪委县监委公开受理在疫情防控中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部署要求不重视、不落实、打折扣,防控处置不力等行为。
2.造谣传谣歪曲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3.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不力,导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等行为。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等行为。
5.执行疫情报告纪律不严格,重要信息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等,造成不良影响。
6.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
7.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8.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等。
二、举报方式
来电:0879-12388或0879-8342526
来信:西盟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网络举报:登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12388信访举报网站
疫情期间倡导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或者网络反映问题,如确实需要当面反映问题,来访人员请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对干部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西盟县纪委县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西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盟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