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人民群众:
一段时间以来,西盟县范围内入室盗窃和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犯罪案件高发,此类案件侵害群众财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为了给全县群众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社会治安环境,西盟县公安局决定在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全国为期三年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6月6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入室盗窃和盗窃摩托车、盗窃电动车犯罪专项行动。坚决破获一批案件,抓捕打击一批犯罪分子,缴获返还一批赃款赃物。
公安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希望全县人民群众踊跃参加到专项打击行动中来,帮助公安机关更好地开展打击犯罪工作,共同打造幸福西盟。
一、日常工作、生活中注意做好防范措施,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一)外出时关好门窗水电,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和杜绝入室盗窃犯罪行为发生。
(二)单位、小区、村社周围发现可疑人员活动,或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不方便拨打报警电话时可编辑短信发送到12110报警。
(三)驾车外出时将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在有人值守或指定的停车区域,锁好车辆并加挂防盗外锁。
(四)推荐摩托车、电动车安装行车卫士,车辆被盗后便于公安机关快速侦查破案,如果车辆查找不回,则由保险公司理赔损失。如何安装行车卫士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二、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或违法犯罪人员,请及时拨打110电话或发送短信至12110报警,也可直接向西盟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或向社区民警举报。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破获案件、缴获赃款赃物,办案地公安机关将对有功群众给予奖励。
(一)群众现行抓获入室盗窃和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扭送或以报警方式交给公安机关,经查证属实,每扭送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提供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经查证属实,每举报一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缴获被盗摩托车、电动车的,每缴获一辆奖励人民币200元;
(三)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捣毁收赃窝点、抓获收赃人员的,每捣毁一个窝点奖励人民币2000元。
我们相信,在全县各族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打击入室盗窃和盗窃摩托车、盗窃电动车犯罪专项行动一定会取得辉煌的战果。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西盟的社会经济发展将更加快速,西盟的治安环境将更加和谐平安。
西盟县公安局
2017年3月8日